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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大前副教授和研究生婚外情 民事判副教授賠一百廿萬元

國立清華大學前副教授牛惠之,九十六年在德國參加研討會時,和已婚研究生外遇,並生下一名女嬰,事後這名女研究生也向丈夫認錯。不過研究生的丈夫認為牛惠之為人師表又搞婚外情,事後甚至對外宣稱是受研究生的誘惑,引起研究生丈夫的不滿,因而向新竹地院提出民事求償,法官在審理後,裁定牛惠之需賠償原告一百廿萬元。

     據了解,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,在九十六年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時,在研討會結束最後一天,在英國倫敦過境旅館與已婚的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,一夜情卻讓女研究生因而受孕,並生下一名女嬰,事後女研究生向丈夫認錯,丈夫在得知妻子一夜情卻生下女嬰之後,於是向清大投訴,事後牛惠之也被學校解聘,不過這起高學歷的婚外情糾紛,三年來卻在法庭上互控,牛惠之的妻子控女研究生的丈夫縱容妻子,先提出民事訴訟,板橋地院去年十月判處女研究生需賠償五十萬元。

    而女研究生的丈夫則是在新竹地院提出民事訴訟,控告牛惠之為人師表卻大搞婚外情,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儘官被告提出一夜情是在英國倫敦,適用蘇格蘭法﹂排除因配偶通姦得向相姦之第三人求償之權利」,不過法官認為相姦、通姦行為,於我國倫理觀念中,乃悖反社會生活規範之行為,且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中忠誠、互信、互持之基本理念,並足以動搖社會基本架構。且八十八年四月增訂的民法,配偶關係所生的身份法益,亦得請求損害賠償之規定,法官因而裁定牛惠之應賠償原告研究生丈夫一百廿萬元。【中廣新聞/彭清仁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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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指導」學生上床 教授判賠120萬

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對其指導的已婚女碩士生產生情愫,九十六年間利用海外研討會議機會,與她共度春宵,生下一女。女主角事後向丈夫悔過坦承婚外情,先生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,事後又不認帳,氣得提出民事賠償。法院廿九日判牛惠之須賠償一百廿萬元。

     不過牛妻認為,是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,丈夫縱容妻子出軌,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,但板橋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女學生丈夫並無過失,去年十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五十萬元。

     猛烈追求 兩月狂發七十封郵件

     女學生的老公指控,牛惠之原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,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間指導其妻,但明知女學生也有家室,竟在其妻攻讀碩士期間,常以「我女朋友遠在天邊、近在眼前」暗示女學生,但都遭其妻以已婚事實並言明「我們沒有空間」拒絕。

     女學生於九十五年七月畢業後轉赴英國攻讀博士學位時,教授仍不死心,兩個月狂發七十封電子郵件猛烈追求。

     赴德開會 一夜春宵後懷孕生女

     九十六年七月,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,邀女學生共赴研討會,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,懷孕產女。

     女學生確定懷了牛的骨肉後,向先生坦承過錯,其夫傷心之餘,認為牛已不足為人師表,因此向校方檢舉,並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。

     不認骨肉 法院判決下認定侵權

     不過,被告不但不認帳,還與妻子直指女學生是「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」汙衊,女學生不甘受辱,才與丈夫向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,但牛某仍否認追求女學生,還指女嬰絕非他骨肉,最後是因女學生向法院提起強制認領並經判決牛是生父,被告的侵權行為才得以認定。

     牛惠之獲知判決後表示,此事件他自認對女學生的老公有虧欠,他尊重法官判決會盡能力賠償對方,但他也認為對方明知妻子與他之間的關係,還放縱其妻,本身也有過失,法官應採納他的論訴,責任不全在他身上。【陳育賢/竹市報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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